2008年3月19日 星期三

我們住在紅燈區

今天看到中時電子報的獨家: 歐晉德家半年2度遭竊 治安亮紅燈
又讓我回憶起前一陣子胡自強座車遭竊: 春安第2天 胡志強座車被砸竊物

胡市長的車子在三天內就找到了! 我相信那個不知死活的竊賊偷到歐晋德的東西, 也很快就會被抓到! 但是, 一般老百姓的呢? 我想, 不是被吃案就是不了了之!

身為苜善之區的台北市, 光是在這兩年, 在我家附近我認識的人, 包我們自己, 至少就有三件竊案! 第一次我們有報案. 最後這一次, 我們想算了, 不要多找麻煩了!!

為什麼會不想報案呢? 我們的報案經驗是: 你花了兩三個小時在那邊作筆錄. 警察會在那一直吐苦水, 講他們人力不足云云. 最後還會要你成立專案小組哩! 怎麼說, 他還會要求報案人自己去調監視錄影帶, 這不就是我們報案人自己成立專案小組了嗎?

這就是警政署之前的標語: "警力有限, 民力無窮" 的實踐嗎?

市長的車子遭竊, 警方可以成立專案小組, 我們遭竊, 警方不吃案就偷笑了!

市長的案子三天可以找回來, 一般老百姓的車子卻一年半載找不回來, 這說明了警方對於這類案子, 是不為也, 也不能也!

每次出現社會名人遭竊遭詐騙這種新聞, 就讓一般市井小民更覺得有特權, 差別待遇, 對警察的印象也更差!!

如果名人的案子也是一年半載破不了案大家還會欣慰地說: 嗯, 至少警察一視同仁地不爭氣!!

每次這種新聞, 記者們的寫法都有固定的模式: "治安亮紅燈". 我覺得這些高官名人, 可能久久才遇到一次紅燈, 很快就綠燈了! 而這我們就一直住在紅燈區了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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